近年来,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关注,其背后的“挖矿”活动也从最初的技术爱好者的“游戏”,演变成一场消耗大量能源、占用大量计算资源、并可能伴随金融风险与合规问题的“淘金热”,在此背景下,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与执法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课题,当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触及法律红线或政策边界时,究竟由哪些执法部门负责呢?答案并非单一部门,而是呈现出多部门协同治理的复杂格局。
虚拟货币挖矿的执法主体尤为明确且具有权威性,自2021年起,中国政府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并对其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,在这一过程中,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发改委) 通常扮演着牵头和协调的角色,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与指导,将挖矿项目纳入淘汰类目录,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。工业和信息化部(工信部) 则从行业管理和产业升级的角度,对挖矿所用的高耗能设备进行规范,推动相关产业的有序退出。能源局 作为能源主管部门,重点关注挖矿活动对能源消费和“双碳”目标的影响,负责统计监测挖矿项目的能耗情况,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限电、断电等措施。
在金融监管层面,中国人民银行(央行) 及其下属的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挥着关键作用,由于虚拟货币挖矿往往与虚拟货币的交易、融资等活动紧密相连,央行和外管局负责打击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,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外汇管理秩序,对于利用虚拟货币挖矿进行洗钱、非法集资、逃汇等违法行为,上述部门拥有执法权和处罚权。
公安部 作为国家刑事侦查的主要力量,负责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,如果挖矿活动涉及诈骗、非法经营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、盗窃电力等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,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则可能涉及对无照经营挖矿、“矿机”销售中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。
互联网信息办公室(网信办)